禪門公案:我不會佛法
對已開悟的人而言,佛法並非可以形容、可以取得、可以理會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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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皇道悟問石頭希遷禪師:「曹溪意旨誰人得?」
石頭答:「會佛法的人得。」
道悟遂問石頭和尚:「師父你得到了嗎?」
石頭說:「沒有。」
道悟再問:「為什麼沒有得到?」
石頭答:「我不會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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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字、語言來瞭解佛教義理,等於盲人摸象,不得要領。不少人以為讀很多經典、論典,懂很多佛學名詞,知道很多佛教的歷史掌故,瞭解各宗各派的理論,就是了解佛法;其實那是佛學,不是佛法。也有一些人懂得如何做一個佛教徒,如何做一個出家人,如何誦經、禮拜、念佛、持咒、打坐,就以為自己明瞭佛法;事實上那是佛教的儀式、表像,不是佛法。
「曹溪意旨誰人得」,是說六祖惠能大師的悟境誰能體會。石頭禪師順著話意說:「體會到佛法的人得到。」弟子再追問:「師父,你已經得到了吧!」石頭禪師竟然說:「我沒有得到,我不懂佛法。」這段對話透露了一點消息。弟子道悟認為佛法是師師相傳的,菩提達摩把佛法從印度帶來,歷數代傳到六祖,再往下傳授,以至石頭禪師。這個觀念全然謬誤。菩提達摩東來之前,中國已有佛法,達摩是來告訴我們這個事實。佛法代代傳承,也不是真有東西可傳,每個人的內心本來就有。
不懂佛法的人,相信有一個東西叫佛法;對已開悟的人而言,佛法並非可以形容、可以取得、可以理會的東西。它處處都在但也處處不在,它樣樣都是但也樣樣不是。石頭希遷說:「我不會佛法。」意思是我無法告訴你佛法是什麼。換個角度看,自我中心之外的一切都是佛法,只要「我」不放下,就不是佛法;離開自我中心就是佛法。因此,「我不會佛法」是一語雙關。第一,佛法無法形容;第二,如果有「我」,就不會佛法。人在世間,眼見、耳聞、身觸,無一不是佛法,無一是佛法;不執著即佛法,一執著即非佛法。這是本則公案的主旨。
.摘自:聖嚴法師《公案100》
文章關鍵字:公案 曹溪 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