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廣錩 發佈日期:1996年2月
接:評《大正新修大藏經》之二
三.對敦煌文獻的整理問題
敦煌文獻絕大多數為佛教文獻,從時代上講,其年代最早者可達西元四、五世紀,晚者則為西元十一世紀,時間跨度達600餘年。從抄寫者講,這些寫卷有的出自宮廷楷書手之手,有的出自敦煌當地寫經生之手,有的出自其他諸色僧俗人等之手,水準參差不齊。從內容上講,大多數為歷代大藏經已經收入的典籍,也有相當數量為歷代大藏經不收或漏收的典籍,還有許多儀軌、雜文乃至錯抄的廢紙與習字的塗鴉,可謂雜亂無序。由於年代長久,不同年代寫經之字體因古今演化而異;由於抄寫者眾多,寫經品質參差不齊,錯漏增衍實為常事;由於內容歧雜,必須對它們進行鑒別,然後才可以利用。加之它們本來就是一批被人廢棄的古文獻[13],所存寫經不但頗多殘頭斷尾,而且魯魚亥豕之處,在所難免;文意漏斷之處,亦為常見。此外,有相當一批文獻是在敦煌本地產生的,帶有濃厚的地方色彩,諸如敦煌俗字、河西方言、與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交涉互用等等。凡此種種,更增加了閱讀與利用的難度。不過,在敦煌文獻中,同一種文獻經常保存有多個抄本殘卷,如果把這些殘卷的內容綴接、拼湊起來,再加以認真校勘,則往往可將殘缺不全、文字錯訛的文獻拼湊完整,校為定本。由於有些文獻尚有傳世本,故校為定本時必須與傳世本對勘。凡此種種,結合傳世文獻,對敦煌文獻,特別是對歷代大藏經中沒有收入的諸種文獻進行鑒定、定名、綴接、釋讀、校勘、錄文,成為對這些敦煌文獻進行研究的前提與先決條件。
《大正藏》編纂時,敦煌文獻已經被發現,所以,收入敦煌文獻,便成為編纂《大正藏》的四條原則之一。《大正藏》共計整理、發表敦煌文獻約200種,達250多萬字。這些文獻主要集中收錄在第八十五卷中,約有180多種;其餘十餘種則散在其他各卷。把敦煌文獻如此集中地彙聚在一起,是前所未有的創舉,它既大大便利研究者的使用,也使研究者對敦煌文獻的價值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與瞭解。
《大正藏》的上述整理工作也存在若干不足之處,主要有如下幾點:
第一.所利用敦煌文獻的覆蓋面有限。
《大正藏》所收入的敦煌文獻絕大部分依據矢吹慶輝從英國倫敦考察所得照片錄文。少量文獻依據赤松秀景、山田龍城在法國巴黎調查所得錄文,個別文獻依據中國出版的北京圖書館敦煌文獻錄文,或依據大穀探險隊所得敦煌文獻乃至中村不折等私人所藏敦煌文獻錄文。由於所依據的原始資料有限,所以收入的敦煌文獻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僅收入200種左右,與敦煌文獻中保存的大量未入藏佛教典籍相比,僅占一小部分。由於依據的原始資料有限,故出現一些問題。如《首羅比丘經》、《大通方廣經》、《天公經》、《天請問經疏》等不少文獻,矢吹所見的寫卷均為殘本,而敦煌文獻中尚保存有這些文獻的其他寫卷,可以據以補足;又如《淨名經集解關中疏》,矢吹所依據的寫卷有大段缺漏,而敦煌文獻中該文獻尚存有抄寫品質更好的其他寫卷,更適宜用作底本。
第二.有些典籍不應收而收入,有些應收入而未收。
如第2913號《七女觀經》,系歷代大藏經已經收入之小乘佛教經典,此次誤作疑偽經收入;第2770號《維摩經疏》,實際為隋慧遠撰《維摩義記》,已收入《大正藏》第三十八卷。有些典籍因鑒定有誤而重複收入,如第2741號《金剛般若經疏》實際是第2733號《禦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的另一個抄本。有的如第2775號《維摩疏釋前小序抄》與第2776號《釋肇序》本為一卷,卻分為兩種文獻錄文,且《釋肇序》的正確名稱應為《釋肇序抄義》。有些典籍如《父母恩重經》、《佛母經》、《新菩薩經》等有多種異本,但《大正藏》第八十五卷則收入其中一種。
第三.錄文也有可議之處。
如《唐梵翻對字音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原卷有一段文字本來是書手錯抄後廢棄的,故特意在前後用“?”與“?”加以標誌,但錄文者不察,把這段文字錄入正文,以致文意扡格。又如《大乘二十二問》最後有一段話介紹佛教部派的分佈,稱“其法藏部本出西方,西方不行,東夏廣闡。”但《大正藏》錄文時漏“西方”兩字,誤作“其法藏部本出西方不行東夏廣闡。”[1]
當然,《大正藏》對敦煌文獻的整理出現這些問題,主要是由於客觀條件有限所致,我們不能苛責前賢。
四.校勘問題
校勘問題可以分為幾個方面,下面分別談談。
第一、重出問題
有些經本,明明已經收入,卻由於編纂者疏忽而再次重出。如《金剛經》傳統有六個譯本,但《思溪藏》在收入《金剛經》時,錯把陳真諦本當作是元魏菩提流支本,而把真正的陳真諦本漏掉了。《大正藏》依據《高麗藏》收入菩提流支本後,發現《思溪藏》的菩提流支本(如前所述,實為陳真諦本)與《高麗藏》本不同,便把它當作菩提流支本的另一種抄傳形式(術語稱“別本”)再次收入。這樣,《大正藏》所收的《金剛經》便變成七種。其實,元代的《普甯藏》就已經發現並糾正了《思溪藏》的這一錯誤,並特意撰寫了一段說明,附於經後。《大正藏》也以《普甯藏》作為主要參校本,卻忽略了《普甯藏》對該經的修訂。
又如《大正藏》依據《高麗藏》收入隋法經等撰《眾經目錄》,但對卷一的第42號[2]《阿?佛國經》到第115號《觀世音觀經》等74部經作校記如下:“校者曰:自《阿?佛國經》至《觀世音觀經》與元、明兩本大異。故今以元本對校明本,別載卷末。”[3]並在卷一的卷末“以明本載之,以元本對校”[4]把這74部經典又羅列了一遍,作為異文別本。但仔細審查這些經典,可以發現實際情況如下:
《麗藏》第42號至第61號經,等於明本第96號至115號經;
《麗藏》第62號經至98號經,等於明本第59號至95號經;
《麗藏》第99號經至115號經,等於明本第42號經至58號經。
兩者的著錄內容完全相同。也就是說,這兩者根本不是什麼“大異”,只是排序有差異而已。根據《眾經目錄》依照卷數多少先後排序的原則,可以肯定《麗藏》的次序是正確的,而明本的次序是錯誤的。產生錯誤的原因,可能是錯版所致。一般來說,校勘時遇到這種情況,只需在校記中加以說明即可,不需重出。
還有,初印本第14卷中的《佛說分別經》與第17卷中的竺法護譯《佛說分別經》重出。這個問題後來被發現,在六十年代的重印本中作了修訂,代之以乞伏秦法堅譯的《佛說阿難分別經》。
第二、著譯者的勘正問題
漢文大藏經中有不少原來失譯者名的經本,或原來缺本而後來尋訪發現的經本。對於這些經本,後代經錄往往有因考訂不當而誤題著譯者姓名的。對於一部嚴謹的新編大藏經來說,應該對這些著譯者加以慎重的考訂,以免謬種流傳。但《大正藏》對這個問題幾乎不加考慮,基本沿襲原來的著錄。這樣一來,自然也削弱了《大正新修大藏經著譯目錄》的學術價值。呂澄先生在《談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譯本部分的編次》[5]對這個問題有所敘述,在其《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6]中對不少經典的著譯者的勘正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為避文繁,在此不一一羅列,讀者可以對照參看。
第三、校勘疏漏問題
總的來說,《大正藏》的校勘品質是比較高的,但仍然存在不少漏校、錯校之處。包括對排字錯誤的漏校。由於這些問題的存在,《大正藏》遠不能說是一個權威的、標準的版本。當然,如前所述,“校書如掃落葉,旋掃旋生”,我國的二十四史集中了全國的一流學者,費時多年進行校對標點,但仍有不少不能盡如人意的錯誤。近年以來筆者一直從事佛教典籍的校勘標點等工作,深知其中的甘苦。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不對《大正藏》的校勘疏漏提出批評。當然,另一方面也必須承認,象佛典校勘這樣難度極高的工作,是不可能一次性完成的。我相信,經過一代又一代學者的艱苦努力,這個問題最終一定能夠得到圓滿解決。
轉:評《大正新修大藏經》之四
[0]參見拙作:《敦煌藏經洞封閉原因之我見》,載《中國社會科學》,1991年第五期。
[1]《大正藏》,第八十五卷,第1192頁下。
[2]原目錄無序號,該序號系筆者依照原目錄順序所編,下同。
[3]《大正藏》,第55卷,第115頁。
[4]《大正藏》,第55卷。第122頁。
[5]《呂澄學術論著選集》,第三卷,齊魯書社,1991年7月,1621頁。
[6]《呂澄學術論著選集》,第三卷,齊魯書社,1991年7月,1644頁。
[7]《大正藏》,第32卷,第718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