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經》中三十八種吉祥事
根據《吉祥經》的義注:古印度曾發生了關於「什麼是吉祥」的爭論,結果分成三派。一派認為看到的為吉祥,一派認為聽到的為吉祥,一派認為想的為吉祥。三派各持己見,相持不下。
後來,有位天人到佛陀處請示此事,於是佛陀用偈頌的方式教導了三十八種吉祥事:
01、遠離愚人。
02、親近智者。
03、尊敬值得尊敬者。
04、擇地而居。
05、過去曾經修福行善。
06、自立正志願。
07、博學多聞。
08、技術精湛。
09、善學於律儀。
10、言談皆善語。
11、孝順父母親。
12、愛護妻子、兒女。
13、做事有條不紊。
14、佈施。
15、法行。
16、接濟親族。
17、行為無過失。
18、不作惡事。
19、遠離惡事。
20、不服用煙酒等麻醉品。
21、不放逸地修行。
22、恭敬。
23、謙虛。
24、知足。
25、感恩。
26、適時聽聞佛法。
27、忍耐。
28、柔順。
29、謁見諸出家眾。
30、適時討論佛法。
31、克制。
32、梵行:過清淨的生活。
33、如實知見四聖諦。
34、證悟涅槃。
35、接觸世間法時心不動搖。
36、無憂慮。
37、無污染。
38、內心安寧。
這三十八種吉祥事是在家眾和出家眾的行為準則與修學指南。直至今天,這些教導仍然對提升現代人(無論他是否佛教徒)的道德品質、心靈素養和生活品味有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