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梁皇寶懺共修開示(三)
法印講堂/見岸法師主講/楊安家整理
先知因緣果報關係
各位法師、各位居士:新春吉祥!
今天要共修《梁皇寶懺》第三卷,本卷只有〈顯果報第七〉一品。在前二天的共修中,我們了解到修行要先皈敬三寶,要斷對三寶的疑惑,並對過去因不知三寶而做的事情懺悔,在懺悔之後就要決心修行,要發大菩提心。當我們發了菩提心之後,對因緣法要有深切的認識,因為佛陀就是依著這個法而轉凡成聖,僧伽也是依著這個法而修行;一切行為準則都依著因緣法,我們就不會遠離正法。
學習因緣法最重要的就是要知見因緣果報的關係,世間一切事都是有因有緣才會成熟結果、才會受報。本卷讓我們先知果報,生起害怕、恐懼之心,就會畏因,這種學習可以說是「逆向操作」。因為眾生比較害怕受果報,如果我們不要受這樣的果報,在因地的為人處事就會注意是否造作了如是因,所謂「菩薩畏因,眾生畏果」,造什麼因就受什麼果報。
知苦方能對症下藥
第三卷有四個重點,首先是要知六道苦。修行要先知苦,知苦才不會認為在六道輪迴是件高興的事,知苦才會有動力。凡夫修行,有時會沒有動力,會不知苦、不畏苦。如果我們覺得這是苦的、是不好的、是有限的、是受拘束的,那麼自然而然就不會想要去承受它,不想承受就不會去造作。所以先說明六道之苦,才能對症下藥,這是苦諦,是生死的相狀。
知集方能去惡存善
想要不感六道苦,就要知道什麼樣的善業因會感召善道、什麼樣的惡業因會感召惡道。所以第二項重點是要知善惡業因果的關係,這是集諦。至於第三項重點是勸修善業、懺悔惡業,告訴我們如何去惡存善;若所造作的是善業,就繼續修善;過去有造作惡業就要懺悔。慢慢地這條路走起來就會很順遂,而且依著這條路一直往前走,就是在成就自己的菩提心。什麼叫做修行?修行就是在去惡存善;去除惡業保存善業,甚至更廣集善業福德因緣。最後是舉《罪業報應教化地獄經》的經文,來說明種種業因及苦果的關係。
善惡業報重在心法
第三品的內容次第明瞭,所以在共修時,要常思維並留意一個核心問題。雖然懺文是在告訴我們善、惡業的因果關係,但那不是在講表相,因為善、惡法是重在心法、是以心為主。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譬如一個行布施之人,若內心沒有純善喜捨之心,即使外在有施的行為,果報也只有一點點;若是有純善喜捨的心,即使只是布施一點點,那個果報卻很大,所以修行的核心還是心法。何謂心法?就是要先在心性上努力學習善法,就像我們今天要修十供養中的「燈供養」一樣。
一燈頓炤百千年闇
「燈」有三個意義:燈代表了「光明、溫暖」,所謂「千年闇室,一燈能破」。光明會帶給人溫暖,我們點燈供佛會歡喜的原因,是在於燈的光明相,所以我們的心要像燈一般。當在修善法、去惡存善的時候,要觀想自己的心似燈,只有光明沒有黑暗;只有善法沒有惡法。因此,燈所代表的第二個意義就是「善法」。當我們一直造作善法、內心存有善念,所散發出來的就是能帶給人家光明、溫暖的感覺。燈所代表的第三個意義是「智慧」,我們內心除了修學善法之外,還要去學習修得智慧,有了智慧才知道如何揀擇。有時表面上看似善,但做出來的卻是不好、負面的影響,這樣反而變成惡法,這就是在行善的過程中出了問題。有些人表面看起來好像不好,可是一言一行卻能給人一種增上的力量;所以,善惡之間的取捨跟我們的智慧有關,因此要有學習的智慧。
阿那律尊者被稱為天眼第一的典故,是由於他打瞌睡被佛陀呵斥而生慚愧心,遂發願不睡覺,結果因為太用功而眼瞎。雖然眼睛瞎了,他還是一樣精進用功,後來證阿羅漢,佛陀就教他天眼通。另外在《分別善惡業報經》中有提到,阿那律是因為在過去世有一個因緣,讓他可以在這一世得天眼通,是因為他點燈供佛的功德,這可說是他得天眼通的遠因;近因是因為精進用功得阿羅漢,佛陀教他修得天眼,由此可知點燈供佛功德不可思議。
新春祈願
「燈」代表了光明、善法、智慧。當我們以燈供佛時,就是在期許自己了解了因緣果報的道理,要心存善念、要修習善法、要求得智慧,要帶給別人光明、溫暖,所以我們要修「燈供養」。事實上,釋迦佛不但教我們修,自己也修燈供養。經典記載佛陀過去生時,在手臂上挖了一個銅板大小的洞,然後倒入酥油、放一根燈芯,用這種方式點燈供佛。我們是無法做到這種程度,不要說挖一個洞,就是被燙一下都會覺得受不了,但是為什麼釋迦菩薩可以這樣做呢?因為釋迦菩薩已經證得法性,為了要供養如來,可以將全部生命都布施出去,不會一絲一毫的執著、痛苦。這是果位菩薩才做到的事,凡夫菩薩沒有辦法做到,但是我們可以用事相上的燈來修供養,不一定要捨身、捨命,不然也許有人會說佛教很殘忍,為什麼要在身上燃燈供養?所以當我們看到佛陀這些因地修行的故事時,要生慚愧想:雖然我們沒有辦法做到,但是可以藉著事相上的點燈來供養如來,同時也點燃我們的心燈,努力精進勤修。
最後,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裡,好好修行善法,具足智慧,讓內心具足光明,給他人溫暖。願各位吉祥如意、悲智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