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道自然:月女與乞兒
文章來源:中國佛教故事網
從前,國王與夫人,膝下有一女,名叫月女,女子長得端莊美麗。國王給她衣服、珍寶,她總是說:「自然啊!」十六歲那年,父王發怒了,說:「東西都是我給你的,怎麼能說自然得來的呢?」
後來,一個乞丐來乞討,國王說:「這就是你的丈夫!」月女說:「是的,自然啊!」說罷跟乞丐走了。乞丐驚慌失措,不敢娶她。月女說:「你討飯為生,常吃不飽。國王送你一個妻子,幹嗎不要?」於是他們一起出城了。
他們晝伏夜行,來到一個大國,恰巧趕上國王駕崩,沒有太子。乞丐夫婦坐在城外,出入城門的行人問他們:「你們是什麼人?姓什麼叫什麼?從哪個國家來?」他們回答說:「自然。」過了十多天,當時的主事大臣派遣八個修行者把守城門,行人出入,逐個相面,唯有乞丐此夫婦符合所求的相面。這時,全國上上下下一起奉迎新國王.乞丐。
國王夫婦以正法治理國家,人民安寧,各個小國的國王都來朝拜,月女的父王也在其中。宴飲過後,月女特意留下父王。月女用七寶作魚機關帳,牽動一條魚,就出現一百二十條魚;推動一條魚,寶帳的門就打開。月女下座向父王施禮,對父王說:「現在我得到自然了。」父王說:「夫人按自然行事,老臣不及。」
法師說:「月女與乞丐前世本是夫妻,一起在田間勞動。丈夫讓妻子回家取飯食。丈夫遠遠看見妻子在岸邊遇到一個沙門,沙門停下來向妻子討飯,妻子分出飯給沙門吃,沙門就吃了起來。丈夫遠遠看著這兩個人,認為他們是在幹壞事,就執杖前往。沙門見他來,騰空離去。妻子說:「你的那份飯在這裡,不要生氣。」丈夫說:「再分成兩份,我們一起吃吧。」
法師說:「丈夫先前曾生惡意,所以落入貧家為子。後來看見沙門就喜歡,自我懺悔,所以與妻子同享這份福氣。」
原文:
昔有國王、夫人生一女,父母名為月女,端正無比。王與衣被、珍寶,輒言:「自然也。」至年十六,王恚言:「此是我與汝,何言自然?」
後有乞兒來丐。王言:「此實汝夫。」月女言:「諾,自然。」便追去。乞人惶怖,不敢取。女言:「汝乞食,常不飽。王與汝婦,何為讓?」便俱出城。
晝藏夜進,行到大國。國王時崩,無太子。夫婦于城外坐,出入行人問曰:「何等人?汝何姓名?何國來?」答曰:「自然。」如是十余日,時大臣使梵志八人於都城門,行人出入,以次相之,唯有此夫婦應相耳。是時,舉國群臣共奉迎之為王。
王夫婦以正法治國,人民安寧,諸小王來朝,月女父王在中。飲食已去,月女特留父王。月女以七寶作魚機關帳,牽一魚百二十魚現;推一魚,戶則開。下為父作禮,白父:「今已得自然。」父曰:「夫人行然,臣不及矣。」
師曰:『月女與乞兒宿命夫婦,俱田作。令婦取餉,夫遙見婦與沙門相逢於岸水邊,止,從乞婦食,則分飯上道人,道人止飯。夫遙見兩人,不謂有惡,持杖往見。道人飛去。婦言:「卿分自在,勿恚。」夫言:「兩分者,我與共食也。」』
師曰:「夫有惡意,故墮貧家作子。後見道人歡喜,自悔責,故同受此福耳。」
.《舊雜譬喻經》
附:
文中多次出現「自然」一詞。這裡的自然不同於平常的「大自然」。
佛教中的「自然」有兩種所指:
其一,表示覺悟之世界脫離有無的區別,空無自性,獨立存在,絕對自由,稱為「無為自然」;
其二,經由善惡行為,依循因果法則而產生結果,稱為「業道自然」。本文中的「自然」指後者。轉世是佛教的一個重要主張。佛教認為前世為本,今世為末,每個人都有無法擺脫的業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