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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道場:滅卻心頭火,勝點佛前燈!
石頭同學會@香港佛學院 2018-05-28

報紙有一則這樣的新聞:

一個青年,因為追討朋友欠他的五百元,而失手刺死朋友。庭審的時候,青年的母親得知兒子將被判處死刑而暈倒。而失去兒子的母親竟向法官求情,求法官從輕發落兇手,並表示她能夠理解另一位即將失去孩子的母親的痛楚。最後,青年被免於死刑,改判十二年的有期徒刑。青年向朋友的母親長跪不起,表示他極為深切的懺悔和感激。

這件事給我很深的思考。自古以來,「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青年刺死了他的朋友,他朋友的母親理當要求他為其子抵命,這在法律,在人情上,都無可厚非。但這位母親在經歷了喪子之痛後,反倒深切同情起那位即將失去兒子的「仇人」的母親,同命相憐使她「因為懂得、所以慈悲」的寬恕了那個青年,並代他向法官求情。這位母親的偉大在於她那顆偉大的心靈!

由此,我想起了一句俗語:「滅卻心頭火,勝點佛前燈」。

為什麼要點佛前燈?那是因為燈是光明與智慧的象徵,在佛前點燈,可藉著佛的智慧光明,照破我們的無明,成就我們的智慧波羅蜜,而獲無上功德。

《無量壽經》說:「為世之燈明,乃人間最勝之福田。」

《菩薩藏經》也說:「百千燈明,懺除悔罪。」

這位偉大的母親,滅掉了她的心頭怒火,也令一個誤入歧途的生命,迷途知返,得以新生。她的行為雖悖常情,但卻具無上慈悲,她的良善和寬容,令人無比的感動。

然而,生而為人,在現實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不如己意或被他人損害,於是自然會生氣。這心頭火就是佛教講的嗔心。這種憤怒、仇視、怨恨和損害他人的心理,會使眾生身心產生熱惱、不安,也是人的根本煩惱之一,與貪和癡一起被稱為「三毒」。

仔細想想,人在生氣的時候,就好像烏雲蓋在心頭,你愈想驅散它,愈驅之不走。其實,沒人喜歡生氣,但往往境界現前,卻沒辦法不生氣,而且是越想越氣。由於眾生習氣不同,有人是沾火就著,有的看起來似乎不會生氣,但心裡卻是暗自生悶氣。不管怎樣,這心頭火,卻是被這怒和怨,慢慢點燃,最後形成熊熊烈火,不管不顧,燒掉了所有的功德「親情、愛情、友情;良好的人際關係和福報善果。」當然,人非聖賢,誰也不能時刻都保持良好狀態,但是,我們可以通過不斷地學習和修持,來慢慢調整自己,學會在大事臨頭時「忍耐」克制,故寒山子詩偈云:「欲行菩薩道,忍辱護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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